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事项的表述错误的是()
A.营销设施建造费不得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B.土地闲置费不得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C.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D.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可以扣除
D、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可以扣除
A.营销设施建造费不得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B.土地闲置费不得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C.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D.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可以扣除
D、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可以扣除
A.清算审核包括案头审核、实地审核
B.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C.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应按核定征收率不低于3%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算
D.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应按照档案化管理的要求,妥善保存
A.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
B.清算审核方法包括实地审核和通讯审核
C.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清算申请,纳税人可无理由撤销
D.配套建造的停车库有偿转让的,其成本、费用不得扣除
A.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B.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
C.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房地产环节缴纳的印花税
D.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
A.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分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B.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发票,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可以扣除
D.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A.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于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各期清算的方式应保持一致
B.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的,不得扣除
C.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D.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房,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30%扣除
E.多个项目共同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应按项目合理分摊
A.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B.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不得计算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项目拆迁补偿费
D.房地产企业用建造项目的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
A.建设派出所,建成后无偿转交给政府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B.建设文体场馆,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C.建设车库,建成后有偿转让的,计算收入,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D.对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当采信
E.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清算申请,纳税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撤销
A.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不得扣除
B.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D.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规定扣留的作为开发项目保证金的工程款,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一律不得扣除
E.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A.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全额扣除
B.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中扣除
D.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