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若不良事件构成医疗事故、已经产生赔偿或给医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当事人,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按时主动报告不良事件的,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C.通过网络每报告一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照医院质量奖惩规定奖励个人20元
D.对于瞒报、漏报、谎报、缓报Ⅰ级、Ⅱ级事件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限时补报,提交整改报告,公开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暂缓晋升、晋级,低聘,暂停执业等
A.书面报告: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24小时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从电子病历系统初始界面下载《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书面填写完善后,上报至相关主管部门
B.口头或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
C.网络直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确认应上报至卫生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由主管部门通知报告人或事发科室到该主管部门进行网络直报
A.6,1
B.8,1
C.12,2
D.24,2
E.立即,1-2
A.立即上报科室主任或护士长
B.初步分析后指示本科室兼职医疗器械管理员填写《使用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C.报送医疗设备科
D.由医院医院设备管理员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