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甲2000年2月1日完成A项发明,2001年3月1日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2005年6月10日授予其专利并公告。专利权人甲具备实施条件,但一直未实施该项专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可以对该项专利给予强制许可的法定期限为()
A.2003年2月1日
B.2004年2月1日
C.2008年2月1日
D.2008年6月10日
D、2008年6月10日
A.2003年2月1日
B.2004年2月1日
C.2008年2月1日
D.2008年6月10日
D、2008年6月10日
甲公司2000年至2001年度发生如下与股票投资有关的业务:
(1)2000年4月1日,用银行存款购入A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股票4 000股作为短期投资,每股买入价为18元,其中0.5元为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别支付相关税费360元。
(2)2000年4月18日,收到A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
(3)2000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每股市价下跌至16元。
(4)2001年2月3日,出售持有的A公司股票3 000股,实得价款52 000元。假定已售股票的跌价准备也同时结转。
(5)2001年4月15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派发0.1元。
(6)2001年4月30日,收到派发的现金股利。
(7)2001年12月31日,A公司的股票市价为每股17元。
要求:编制甲公司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A.2000年3月1日
B.2000年2月1日
C.2001年1月1日
D.2000年1月1日
A.2012年9月1日
B.1987年9月1日
C.2002年9月1日
D.2000年9月1日
A.2003年9月1日
B.2000年9月1日
C.200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