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相对人可以针对下列哪项提起教育行政复议()
A.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B.对行政机关做出的教育行政仲裁、调解或其他处理行为
C.对行政机关不予颁发毕业证等权利许可证照等行为
D.对不是由行政机关发给的伤亡补偿
C、对行政机关不予颁发毕业证等权利许可证照等行为
A.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B.对行政机关做出的教育行政仲裁、调解或其他处理行为
C.对行政机关不予颁发毕业证等权利许可证照等行为
D.对不是由行政机关发给的伤亡补偿
C、对行政机关不予颁发毕业证等权利许可证照等行为
A、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调整不特定的多数人和事,而具体行政行为仅仅针对特定的对象
B、抽象行政行为作出后,并不一定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益,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则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益
C、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只适用一次
D、人民法院不受理对抽象行政行为单独提起的行政诉讼,但是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单独提起的行政诉讼
A、教育行政监督检查
B、教育行政许可
C、教育行政强制执行
D、教育行政处罚
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B.徐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徐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徐某必须经过复议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李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B.李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李某可以只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D.李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A.陈某可对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市建委发布文件的行为针对的是特定的相对人——滨江道街旁5米内50家住户,而且具有直接执行力,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B.陈某不可对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该行为是以“文件”为载体的,而“文件”是抽象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市建委的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陈某不可对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该行为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尚未造成实际影响,不具可诉性
D.陈某不可对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市建委发布文件的行为不是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而且具有反复适用性,因此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B.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C.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D.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受委托的组织是被告
A.刑事诉讼通常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则由作为相对人的公民提起
B.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诉讼则为了解决行政争议
C.刑事诉讼的审查内容是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否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诉讼则在于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D.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可以决定撤回起诉,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无权撤回起诉
A.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是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
B.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
C.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履行,也可以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D.代履行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行为人不承担的,行政机关可以提起不当得利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