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明公司2015年的下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1)5月1日,赊销商品100000元给A公司,条件:n/30。
为大明公司2015年的下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1)5月1日,赊销商品100000元给A公司,条件:n/30。适用增值税率为17%。销售成本为80000元。
(2)6月1日,公司与A公司达成协议,将其所欠货款100000元及增值税17000元展期,并收到A公司签发的一张面值为117000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60天的银行承兑汇票。
(3)7月31日,上述票据到期收回款项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以上有关业务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