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两地相距10公里,甲步行从A地前往B地,1 1 — 2
小时后乙骑车也从A地前往B地,结果甲、乙两人同时到达B地,如果乙骑车每小时所走的距离比甲每小时所走的距离的2倍还多2公里,则甲的速度是每小时()公里。
A.3
B.4
C.5
D.5.5
E.6
A.2
B.3
C.4
D.5
A.当身着蓝色航天服的3名航天员出现在大家面前时,全场一片欢呼声。大家挥舞着鲜花和国旗,100名身着民族服装的少女手拿红丝巾在一旁手不停挥。
B.牡丹居社区餐厅明天将开始营业,消息传出,社区居民口耳相传。以前他们到最近的餐厅都要步行半个多小时,现在出门走几步就能吃上饭了。
C.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小钟想:脸盆里扎猛子,终于有一显身手的机会了。
D.每当夜幕降临,饭店里灯红酒绿,热闹非凡。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文后问题。
古人比较重视步行,无论是走路的速度,还是步形、体态都有较为明确的划定和区别。步行须遵制合礼是古代礼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古代以右、前为尊。道路之上,男居右行,女居左行;与父辈外出,小辈随后相从,不得逾前;与兄弟朋友外出,须并行,有如雁阵,不得超速领先。否则为越位,越位即越礼,要受到非议。在古人看来,走路的速度、方式须在不同的场合有所区别。《尔雅》说:“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东汉人解释,两脚进曰“行”,徐行曰“步”,疾行曰“趋”,疾趋曰“走”,“奔”即后人所说的奔跑,如果不遵此行走,无疑既不合礼,又不合理。汉代还明文规定在帝王面前要“疾趋”。对有特殊贡献的人或皇上特别亲近的人,可以免去此礼,当然那是独沐皇恩、荣耀无比的事了。在官场之中,则有“趋礼”之说。对趋礼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如若行走迟缓则要遭到斥责,甚至有降职免官的危险。县令拜谒知府若行步迟缓,知府的守门人便可斥责县令。
不能说明第一段中提到的“步行须遵制合礼”的一项是:
A.在道路上行走,须受男女、长幼、尊卑的严格限制。
B.走路的速度、方式在不同场合有明显的划定和区别。
C.汉代规定除个别功臣或宠臣外,臣子在皇帝面前须疾趋。
D.官场中,下级在上级面前办事须依礼,不得怠慢放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