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资产,应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是()。
A.D公司3月1日与W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将于9月1日出售给W公司的一栋厂房,但未签订书面合同
B.B公司停止使用的生产线,准备在1年内对外销售
C.A公司的1月31日达到预定用途的管理用设备,拟于5年后销售给M公司
D.C公司2月1日与N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协议,约定于8月1日销售给N公司的一项生产用设备
A.D公司3月1日与W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将于9月1日出售给W公司的一栋厂房,但未签订书面合同
B.B公司停止使用的生产线,准备在1年内对外销售
C.A公司的1月31日达到预定用途的管理用设备,拟于5年后销售给M公司
D.C公司2月1日与N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协议,约定于8月1日销售给N公司的一项生产用设备
A.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拟结束使用
B.出售极可能发生,预计将在1年内完成
C.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已发生减值
D.出售该资产应具有商业实质
E.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A.自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起将甲公司35%的股权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B.在2020年12月31日将所持甲公司35%股权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C.在2020年12月31日将所持甲公司30%股权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将所持有甲公司5%股权投资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
D.在2020年12月31日将所持甲公司30%股权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将所持有甲公司5%股权投资按金融工具准则核算
A.A公司拥有A公司60%的股权,拟出售40%的股权,出售后将丧失对该公司的控制权,但对其仍具有重大影响,A公司应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其拥有的该公司60%的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该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B.A公司拥有B合营企业40%的股权,拟出售35%的股权,A公司持有剩余的5%的股权,且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A公司应将拟出售的35%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权益法核算,剩余5%的股权在前述35%的股权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35%的股权处置后,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C.湘水企业集团拥有C联营企业20%的股权,拟出售15%的股权,A公司持有剩余的5%的股权,且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A公司应当将拟出售的15%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权益法核算,剩余5%的股权在前述15%的股权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15%的股权处置后,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D.湘水企业集团拥有D公司5%的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拟出售4%的股权,A公司持有剩余的1%的股权,A公司应当将拟出售的4%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金融资产核算,剩余1%的股权在前述4%的股权处置前,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4%的股权处置后,应当继续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应计提折旧
B.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时,其账面价值低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调整增加其账面价值
C.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不得转回
D.企业将固定资产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