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A.化妆品制造
B.医药制造
C.酒类制造
D.烟草制造
A.化妆品制造
B.医药制造
C.酒类制造
D.烟草制造
A.化妆品销售企业
B.医药制造企业
C.酒类制造企业
D.饮料制造企业
A.职工福利费支出
B.业务招待费支出
C.工会经费支出
D.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E.公益性捐赠支出
A.业务招待费支出
B.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C.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支出
D.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
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6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60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0万元
A.企业当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B.国有性质的企业,不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部分的工资、薪金支出
C.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D.公益性捐赠支出
A.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局部准予扣除
B.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局部准予税前扣除
C.为全体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规定标准内准予扣除
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所得额时扣除
A.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B.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C.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不得结转扣除
D.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不得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