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关联方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的相关规定的应当是()。
A.关联方用于抵偿的资产为一栋尚未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
B.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符合以资抵债条件的资产进行评估
C.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市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D.上市公司关联方的以资抵债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A.关联方用于抵偿的资产为一栋尚未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
B.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符合以资抵债条件的资产进行评估
C.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市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D.上市公司关联方的以资抵债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A.关联方用于抵偿的资产为一栋尚未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
B.上市公司聘请没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符合以资抵债条件的资产进行评估
C.独立董事就上市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D.上市公司关联方的以资抵债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A.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循重要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B.上市公告书与重大事件公告均属于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
C.确定报告分部的标准之一为一个分部资产占所有资产的15%以上
D.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A.用于抵偿的资产必须属于上市公司同一业务体系,并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力,减少关联交易,不得是尚未投入使用的资产或没有客观明确账面净值的资产。
B.上市公司应当聘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符合以资抵债条件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资产评估值或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作为以资抵债的定价基础,但最终定价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并充分考虑所占用资金的现值予以折扣。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告。
C.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市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独立意见,或者聘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D.上市公司关联方的以资抵债方案应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监会认为以资抵债方案不符本《通知》规定,或者有明显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可以制止该方案的实施。
E.上市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应当回避投票。
A.上市公司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在控股股东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占用、支配上市公司资产。
C.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内部机构与上市公司及其内部机构之间存在上下级关系。
D.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A.募集配套资金可以全部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
B.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C.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能参与配套资金募集
D.所募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
E.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A.成本分摊协议限于集团采购和集团营销策划
B.企业应自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C.税务机关应当加强成本分摊协议的后续管理,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和成本与收益相匹配原则的成本分摊协议,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
D.企业可采取预约定价安排的方式达成成本分摊协议
E.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未按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A.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B.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C.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D.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可以构成关联方
A.《关联关系表》(G101000)填报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企业的所有关联方基本信息
B.年度内收回部分关联借出资金的,该笔剩余关联借出资金视同新一笔关联债权
C.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权益性投资表》(G109000)“100权益性投资情况”第13行第4列
D.《境外关联方信息表》(G112000)填报在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与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境外关联方的相关信息
A.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是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
B.资产关联方占用率资产关联方占用率是上市公司各关联方占用资产总和与流动资产的比值
C.有益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D.企业构建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将财务风险管理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有利于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有效应对各类财务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