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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今年25岁,在一家公司打工,因为盗窃而被推上了法院的刑事被告席。张某打算委托一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他提出的下列人选中,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的是()
A.张某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表姨父
B.正在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张某的大学好友刘某
C.张某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哥哥
D.张某的工友介绍的某外资公司的法律顾问,美国人汤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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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张某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哥哥
解析:《刑诉解释》第35条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①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②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③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⑤人民陪审员;⑥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⑦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但是其中第④项至第⑦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A项表姨夫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近亲属的规定范畴不符合上述第④项规定
B项属于上述第②项情况不得担任辩护人
C项属于第④项的例外情况可以担任辩护人
D项该外国人不是其监护人或近亲属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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