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50元/例
B.50-80元/例
C.50-100元/例
D.100-150元/例
A.鼓励护理人员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不良事件者,科室给予奖励10元,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免于处罚
B.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100元现金奖励
C.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50-100元
D.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
E.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200-500元处罚;由此引发的纠纷或事故按本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A.倡导非惩罚性的报告制度,鼓励主动报告临床护理中存在或潜在的不良事件,对事不对人
B.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C.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电子上报系统,及时据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