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发生或者发现的任何差错行为,包括本人或 者他人的,应当按照如下原则处理()
A.对未造成后果的,应当立即纠正或提醒纠正,并报告所在部 门。所在部门应当如实记录并向质量部门报告差错的情况,由质量部门 进行必要的核实,分析原因并制定预防措施
B.对造成轻微后果的(如航空器损伤或者需要返工),除立即报 告所在部门外,还应当立即报告质量部门,并在质量部门的监督下修复或者纠正。质量部门应当对差错的情况及时开展调查,分析原因并制定预防措施
C.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如人员伤亡、航空器或者公共设施严重 受损),除维修单位内部报告外,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局方,并由局方按规定开展相应的调查。维修单位应当按规定予以配合
C、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如人员伤亡、航空器或者公共设施严重 受损),除维修单位内部报告外,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局方,并由局方按规定开展相应的调查。维修单位应当按规定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