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下列关于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经受送达人同意,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
B.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
D.税务机关向受送达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提醒信息,提醒服务不影响电子文书送达的效力。
A.经受送达人同意,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
B.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
D.税务机关向受送达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提醒信息,提醒服务不影响电子文书送达的效力。
A.电子文书的生成、保存、送达、归档、备份、统计、检索;
B.电子文书办理结果的依法公开;
C.公众查验、下载、获取信息技术支持等
A.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B.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C.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D.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可以免除税务检查
B、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C、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
D、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因案件达到当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经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认定该公司行为构成偷税,决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格式:(1)关于该案定性偷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不应定性为偷税,因为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不承认公司有偷税的主观故意
B.不应定性为偷税,因为购买假发票冲抵成本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偷税手段
C.应当定性为偷税,因为购买假发票的行为已经证明该企业具备偷税的主观故意,具备《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偷税手段,并且出现少缴税款的结果
D.应当定性为偷税,因为只要企业出现少缴税款即可定为偷税
(2)关于本案是否应当举行听证会,正确的说法是()
A.不应举行,因为没有达到举行听证所要求的罚款数额标准
B.不应举行,因为A公司的申请已经过期
C.应当举行,因为A公司的申请虽已过期,但可能确有重要证据需要通过听证程序提交
D.应当举行,因为本案达到了举行听证要求的罚款数额标准,且公司的申请并未过期
(3)本案中,对外制作并送达税务文书的机关应是()
A.市税务局
B.市税务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
C.主管A公司的区税务局
D.市税务局稽查局
(4)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纳税人必须先缴清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就税务处理决定起复议申请
B.纳人必须先缴罚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就行政处罚决定提起复议申请
C.本案被申请人为市税务局稽查局
D.本案被申请人为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