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的被告中,被指控偷盗、抢劫的定罪率,要远高于被指控贪污、受贿的定罪率。其重要原因是后者能
A.被指控偷盗、抢劫的被告,远多于被指控贪污、受贿的被告。
B.一个合格的私人律师,与法庭指定的律师一样,既忠实于法律,又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C.被指控偷盗、抢劫的被告中事实上犯罪的人的比例,不高于被指控贪污、受贿的被告。
D.一些被指控偷盗、抢劫的被告,有能力聘请私人律师。
A.被指控偷盗、抢劫的被告,远多于被指控贪污、受贿的被告。
B.一个合格的私人律师,与法庭指定的律师一样,既忠实于法律,又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C.被指控偷盗、抢劫的被告中事实上犯罪的人的比例,不高于被指控贪污、受贿的被告。
D.一些被指控偷盗、抢劫的被告,有能力聘请私人律师。
A.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B.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C.法院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王能直接审理定罪,而必须由检察院提出公诉
D.检察机关在庭审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还有其他未被指控的罪行,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下列情形中体现了“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是()。
A.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B.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C.法院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不能直接审理定罪,而必须由检察院提出公诉
D.检察机关在庭审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还有其他未被指控的罪行,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定义:
①刑事制裁:指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依其应负的刑事责任实施的法律制裁。
②民事制裁:指由人民法院依法对于民事违法行为所采取的一种法律制裁。
③经济制裁:通常指国家机关根据经济法规,对经济组织的违法行为所采取的一种经济性强制性制裁。典型例证:
(1)澳大利亚一教练,被指控对一名幼女进行了性侵犯,法庭上被告对这一指控矢口否认,经法庭审判,认定了其有三起强奸的案件和六起性侵犯的案件,罪名成立。
(2)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没有经过与著作权有关的人员许可,故意删除并改变了其作品,假冒他们署名出版发行,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唐某侵犯著作权。
(3)王某在担任某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顾问,利用职务之便,索要和收受数百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为受贿罪。上述典型行为与定义存在对应关系的数目有()。
A.0
B.1
C.2
D.3
A.甲采用暴力制服某首饰店门卫劫取大量首饰后,担心被门卫认出而将其杀害
B.乙在抢劫某金店过程中,因金店门卫与之搏斗而杀死该门卫
C.丙将某银行运钞车押运员打死后取走现金100万元
D.丁抢劫一重病患者的治疗费用后,该患者因无钱治病而自杀身亡
A.甲采用暴力制服某首饰店门卫劫取大量首饰后,担心被门卫认出而将其杀害
B.乙在抢劫某金店过程中,因金店门卫与之搏斗而杀死该门卫
C.丙将某银行运钞车押运员打死后取走现金100万元
D.丁抢劫一重病患者的治疗费用后,该患者因无钱治病而自杀身亡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的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其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
分析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甲构成何罪?并请简要说明定罪的理由。
(2)对甲被指控的第一项和第二项罪行是否需要数罪并罚?为什么?
(3)甲被指控的第三项罪行有何法定量刑情节?为什么?
下列成立犯罪中止的是()。
A.甲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幼童,幼童终日啼哭,甲见其可怜,遂将其悄悄送回家中
B.甲欲对乙女实施强奸,乙女从包中拿出一万元对甲说“大哥,放了我就把钱给你”,甲拿到钱放弃强奸
C.甲失业在家,一日准备出去抢劫,出门时遇到一辆警车开过,甲认为不是好兆头,遂放弃犯罪,准备改日行动
D.甲想杀害乙便持刀在乙家门前等,结果乙那天恰巧没回家,甲只好回去,半路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