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中的DAB方式的特点包括()
A.争端裁决委员会应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B.一般由业主方支付DAB的全部费用
C.AB提出的裁决具有终局性
D.裁决意见容易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
E.裁决不带主观偏见
DE
解析:2020教材P341/2019教材P337
(四)DAB的优点(1)DAB委员可以在项目开始时就介人项目了解项目管理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2)DAB委员公正性中立性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可以保证他们的决定不带有任何主观倾向或偏见(3)周期短可以及时解决争议(4)DAB的费用较低(5)DAB委员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自己选择的其裁决意见容易为他们所接受(6)由于DAB提出的裁决不是强制性的不具有终局性合同双方或一方对裁决不满意仍然可以提请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