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
是
是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A.诈骗罪
B.洗钱罪
C.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D.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A.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
B.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
C.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己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D.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A.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B.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应根据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C.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对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已退税款追回
D.可以暂时办理退税或抵扣
E.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应根据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A.甲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对甲公司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
B.乙公司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并利用该虚开的发票骗取数额巨大的出口退税,其行为构成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公司缴纳200万元税款后,以假报出口的手段,一次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00万元。丙公司的行为分别构成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D.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对丁公司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A.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金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B.非法出售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C.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D.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A.退税后又发生退货、退关而补缴已退税款
B.进料加工记录税务机关批准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
C.企业支付国外运、保、佣费用时计算的分摊额
D.企业记录应收的出口退税额
A.甲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对甲公司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
B.乙公司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并利用该虚开的发票骗取数额巨大的出口退税,其行为构成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公司缴纳200万元税款后,以假报出口的手段,一次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00万元。丙公司的行为分别构成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D.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对丁公司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A.在批准变更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可将原计入出口库存账的且未申报免退税的出口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
B.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发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的,将发票电子信息回退后,由纳税人调整用途
C.自行计算相应进项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通过进项税额为负数的方式进行进项税金抵扣
D.在办理变更手续后,要求供货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发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由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