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规定,下列属于计税成本对象确定原则的有()
A.可否销售原则
B.分类归集原则
C.功能区分原则
D.权益区分原则
E.定价差异原则
ACDE
解析: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如下:(1)可否销售原则;(2)功能区分原则;(3)定价差异原则;(4)成本差异原则;(5)权益区分原则
A.可否销售原则
B.分类归集原则
C.功能区分原则
D.权益区分原则
E.定价差异原则
ACDE
解析: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如下:(1)可否销售原则;(2)功能区分原则;(3)定价差异原则;(4)成本差异原则;(5)权益区分原则
A.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当期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确认
B.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C.2021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中的“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栏次的填报金额是“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
D.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不计入应税收入中
A、石家庄市热电厂
B、个人独资性质的某餐饮中心
C、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D、荆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电子设备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电子设备的制造业务。2016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货物收入2 000万元,提供技术服务收入500万元,转让股权收入3 000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准上年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其他应收账款15万元。
(2)缴纳增值税18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18万元、房产税25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43万元。
(3)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指出50万元。
(4)支付残疾职工工资14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19万元;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一台,价值35万元;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一台,投资额60万元,购置完毕当年即投入使用。
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电子设备公司缴纳的下列税款中,在计算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A.增值税180万元 B.预缴企业所得税款43万元 C.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18万元 D.房产税25万元
A.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按规定扣除
B.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年度经营亏损不可跨企业弥补
C.个人独资企业支付给环保部门的罚款允许税前扣除
D.个人独资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税前扣除
E.个人独资企业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及家庭生活支出,无法划分的,其40%准予扣除
A.4 月
B.5 月
C.6 月
D.7 月
A.企业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形成的损失可按规定扣除
B.企业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应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处理
C.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
D.企业支付给境外销售机构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20%的部分准予扣除
E.企业在房地产开发区内建造的学校应单独核算成本
A.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到价款的当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暂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C.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之日,确定收入的实现
D.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A.未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私自销售商品房的
B.开发企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C.未获得营业执照,私自销售商品房的
D.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A.支付残疾职工的工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14万元的200%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B.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60万元投资额的20%可以从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C.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19万元的100%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D.购进设备金额35万元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达到75%以上,才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B.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C.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债权人的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D.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