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被确定为失信主体后,因发生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税务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不予提前停止公布。
B.失信主体存在五年内被确定为失信主体两次以上的情形,不予提前停止公布。
C.税务机关作出准予提前停止公布决定的,应当在3日内停止信息公布。
D.失信信息公布期间,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满六个月的,失信主体或者其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作出确定失信主体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
A.新设立企业
B.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C.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D.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E.D级企业直接责任人在企业被评价为D级之后新注册登记企业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38个部门联合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失信当事人进行“合围”。此前,工商总局已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266余例,限制317万人次购买机票。
根据今年7月最高法修改后的司法解释,失信被执行人不但被限制买机票,连高铁和动车票都无法购买。这一规定,连同此前最高法院向公众开放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让这些“老赖”们不仅“丢不起人”,而且“出不了门”。在一个连网上购物都需要验证个人身份信息的现代社会,这一限制将让失信者们寸步难行。
请就此谈谈你的看法。
A.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补偿的信息
B.被依法行政强制执行的信息
C.经依法认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失信信息
D.以上都是
A.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B.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C.围标、串标、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
D.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E.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