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王某二人订立委托合同,张某委托王某设计商品外观,但合同中未明确该专利归属,则如果发生纠纷,
A.张某所有
B.王某所有
C.张王共有
D.国家所有
A.张某所有
B.王某所有
C.张王共有
D.国家所有
A:无论与李某订立质押合同的第三人对李某擅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是否知情,该质押对合伙企业都不发生效力
B:无论与李某订立质押合同的第三人对李某擅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是否知情,该质押对合伙企业都发生效力
C:与李某订立质押合同的第三人对李某擅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不知情的,该质押对合伙企业发生效力
D:如果该质押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合伙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李某仅对王某的选任及其对王某的指示承担责任
B.李某对王某的行为承担责任
C.李某对王某的选任及其对王某的指示,由张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张某与李某对王某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A.李某与公司因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B.张某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因工伤认定发生的纠纷
C.钱某退休后发现原用人单位未给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而与该单位发生的纠纷
D.王某因未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E.劳动者甲单方解除与其所在单位乙之间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A.2002年5月王某父亲去世,未留遗嘱,王某继承了父亲留下的一套住房
B.2007年3月,张某驾车撞伤王某,王某获得的2万元医疗费赔偿
C.王某未与妻子协商,每月从工资中拿岀5000元委托理财所产生的3万元收益
D.2009年王某获得一项专利,2010年5月王某通过转让该专利获利50万元
半款项。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现问: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5)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A.王瑞与张某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王瑞与张某的合同属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王瑞的行为属于以不正当的手段阻止条件成就
D.王瑞的行为不属于以不正当手段阻止条件成就,故合同没有生效。张某无权要求王瑞交付房屋
A.应支持林某对张某交付该画作的请求
B.应支持王某对张某交付该画作的请求
C.应支持丁某对张某交付该画作的请求
D.应认定王某、丁某、林某共同取得该画作的所有权
A.王某应以张某的名义与买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B.王某可以不经张某同意自行买下此房产,此买卖合同有效
C.如王某擅自决定以90万元岀售,后经张某同意,则该买卖合同有效
D.如王某以张某的名义将该房产以110万元岀售给顾某,则买卖合同直接在张某与顾某间发生效力
A.张某在该企业连练工作满8年
B.王某到该企业工作2年,并被董事会任命为总经理
C.赵某在该企业累计工作了12年,但中间曾离开过企业
D.李某与该企业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该合同由李某个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