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0—60%
B.50—60%
C.20—50%
D.30—40%
A.与人交谈或写信称呼对方父母,可薄称“家父”、“家母”。
B.在别人面前称呼自己的弟弟、妹妹,可用“舍弟”、“舍妹”。
C.称呼谈话对方的子女或收信人的子女,可用“令郎”、“令爱”。
D.对他人称呼自己已故的父母,可用“先父”、“先母”。
A.除正式话题外,也可谈些收入、婚恋、家庭、经历等方面的话题
B.除对方讲话明显偏离主题或有严重错误时,一般不应打断或否定
C.交谈中,如果遇到对方犯了错误又不接受批评,可将谈话时间适当延长,待对方平静后再耐心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