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婚后下落不明5年,其父母可以申请法院()。
A.先宣告其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B.宣告其死亡
C.先公示寻找,后宣告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D.在宣告失踪后寻找仍无下落时,才能宣告其死亡
A.先宣告其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B.宣告其死亡
C.先公示寻找,后宣告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D.在宣告失踪后寻找仍无下落时,才能宣告其死亡
A.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不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这是变更之诉
B.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到商场要求退货,这不是变更之诉
C.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变更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法院判决乙公司停止侵害其商标权的行为,这是变更之诉
A.法院不应当宣告李某死亡
B.法院应当宣告李某死亡
C.法院应当先宣告李某失踪,过一定期限再宣告李某死亡
D.王某应与李某的父母协商一致后再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
A.王医生有个患者经诊断为肺癌,王某没有告知患者本人其真实诊断结果
B.李医生接诊一名因车祸大出血的患者,其所在医院无条件诊治需立即转诊,但他坚持给患者进行了一定止血处置后才将患者转走
C.刘医生在被派往南亚某受灾国家进行医疗援助时下落不明,法院宣告其失踪,四年后他平安返回,则他可立即继续原来的执业活动
D.小张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5年多了,他通过了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的考核,现在的他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E.赵医生从北京调动工作到了沈阳,他需要到卫生行政部门更改其执业医师注册
张某(男)与何菜(女)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很好。2002年1月16日,双方父母为其订婚,并举行了订婚仪式。同年1月28日,双方领取了结婚证,此时何某、张某都是20岁,2002年12月30日双方生一子,但是结婚后双方经常发生口角甚至斯打,感情渐渐破裂。问:
(1)“订婚”有无去律效力?
(2)双方于2002年1月28日领取了结婚证,该婚姻的效力如何?
(3)如果该婚姻无效,谁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
(4)如果2003年1月7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对该婚姻的效力能否调解?法院对哪些问题的处理可以调解?
(5)如果2004年7月3日张某仍以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法院是否支持?
A.因申请死亡宣告的利害关系人人数多,应当宣告赵某死亡
B.应当宣告赵某死亡
C.因赵某的父母与赵某有血缘关系,他们反对就不能宣告赵某死亡
D.因赵妻和赵某父母不能达成一致,应当暂缓宣告赵某死亡
A.原配偶虽未再婚,但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
B.原配偶再婚,但愿意与甲恢复婚姻关系
C.原配偶再婚后其配偶病故
D.原配偶再婚后又离婚
A.赵某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B.赵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C.若甲公司与赵某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赵某可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D.若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则赵某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A.如果某甲的配偶事后表示同意某甲单位申请宣告某甲死亡,法院就可以受理该申请
B.可以受理某甲原所在单位提出的申请
C.应当受理某甲原所在单位提出的申请
D.不应受理某甲原所在单位提出的申请
问:
赵飞是否有权要求与李悦回复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