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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察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甲的行为属于()。

A.纯正的作为犯

B.不纯正的作为犯

C.纯正的不作为犯

D.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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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察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甲的行为属于()。

A.纯正的作为犯

B.不纯正的作为犯

C.纯正的不作为犯

D.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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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2015年冬,小张和小王(女)在打工期间认识并同居,小王怀孕并生下一女孩后,小张感到无力抚养便同小王(女)商量送人,于是小张将刚生下才6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旁观看。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小张又到医院门口观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法官据此判决小张构成遗弃罪。小张的行为属于()

A.纯正的作为犯

B.不纯正的作为犯

C.纯正的不作为犯

D.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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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杨某为让妻子为其生一男孩,趁天黑将妻子刚刚生下的女婴,故意放到寒冷的外面冻死,对此杨某犯有()。

A.遗弃罪

B.故意杀人罪

C.过失杀人罪

D.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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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连续犯的有()。

A.某甲和村民有仇,在3天之内先后杀死了村长的妻子、儿子和儿媳

B.某乙在连续半年的时间内,持续对丈夫与其前妻所生孩子以打骂、冻饿、不让吃饭等方式进行虐待

C.某丙系国家工作人员,在1个月之内,先后实施了贪污和受贿行为

D.某丁以其妻子快要生小孩为由,将其年迈的父亲赶出家门,使父亲沿门乞讨; 1周后又将妻子生下的女婴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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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下列情形不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A.甲某与乙某在约定的地点交易毒品时,甲某刚将毒品递给乙某,还未来得及收钱,即被埋伏的警察抓获

B.甲某为勒索财物将乙某绑架,然后打电话给乙某的父亲索要30万元赎金,遭到拒绝。僵持2天后,甲某看勒索无望,只好将乙某放了

C.甲某与他人非法同居生下一男婴,后因生活陷人困境,便产生了与孩子一同自杀的念头。某日,甲某怀抱婴儿冲向一辆汽车,幸亏司机及时刹车,甲某身受重伤而怀中婴儿仅受轻微伤

D.甲某在饭店用餐时,乘人不备将该饭店中的一个古玩摆设(价值100元)装入自兜,意图据为己有。未出店门即被店员发现,当场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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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事实。 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项是:()

A.甲在乙因为其妻子患病急需要用钱的情况下,购买了乙的汽车,其价格该远远低于目前的市

B.甲刚满满6周岁,在其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从家里偷拿了10000元现金,购买了一台笔记本

C.甲与乙经过协商,签订了合伙经营家具公司的协议

D.甲非常喜欢乙位于市中心的房子,于是要求乙搬人另一座房子作为交换,或者支付给乙相应的价款,并威胁乙如果不搬的话,将对其进行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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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甲带领15周岁的乙在停车场劫持了宋某,将宋某带到郊外一废弃的厂房内捆绑在铁架床上。甲指使乙将宋某携带的现金以及手机、名贵金表等价值3万元的财务搜掠一空。同时甲打电话给宋某的妻子索要20万赎金,宋某的妻子答应付款。乙受甲指派,在约定时间和地点拿到了20万赎金。甲通过电话确定乙取得赎金后,随即将宋某杀害,之后甲将宋某的手机、手表以及3万元现金分给乙,自己驾驶宋某的汽车携带其他财务逃跑。甲乙被通缉后,乙才得知甲杀害了人质,感到事态严重,即向公安机关供述了以上事实。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1)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2)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罪?3)乙具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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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有一个人死前留下遗嘱,如果他怀孕的妻子生下一个儿子,则儿子分得遗产的2/3,剩下的留给妻子;若生下一个女儿,则女儿分得遗产的1/3,剩下的留给妻子。他的妻子在他死后生下一对龙凤胎,请问,遗产该如何分配()

A.女儿得了1/4

B.儿子得4/7

C.妻子得3/8

D.女儿得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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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有一段对话如下: 教授:在长子继承权的原则下,由男人的第一个妻子生下的第一个男性婴儿总是首先有继承家庭财产的权利。学生:那不正确,华布顿夫人是其父亲的惟一妻子的惟一活着的孩子,她继承了他的所有遗产。学生误解了教授的意思,学生的理解为()。

A.男人才可以是孩子的父亲

B.女儿不能算第一个出生的孩子

C.只有儿子才能继承财产

D.私生子不能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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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关于罪数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在车站行窃时盗得一提包,回家一看才发现提包内仅有一支手枪。因为担心被人发现,甲便将手枪藏在浴缸下。甲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B.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将该手机变卖,乙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数罪并罚

C.丙非法行医3年多,导致1人死亡、1人身体残疾。丙的行为既是职业犯,也是结果加重犯

D.丁在绑架过程中,因被害人反抗而将其杀死,对丁不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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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被告人,杨某,女,20岁;吴某,男,28岁。2005年初,被告人杨某、吴某两人制订了捞钱的计划,由杨某到街上以“三陪”小姐的身份拉客到该歌舞厅消费,然后再由跑场的吴某冒充警察,借口进行扫黄强行索取顾客的钱财。2005年2月2日晚,被告人杨某以色相手段将游人杨甲招揽到该歌舞厅一包厢内看录像。刚落座不久,被告人吴某便冒充警察进入包厢内,以杨甲涉嫌嫖娼为由对杨甲进行罚款,杨甲害怕此事张扬出去,按照吴某的要求交了5000元罚款。后因为群众举报,2005年4月3日,被告人杨某与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公安机关审查期间,被告人吴某还交代了其另外一个犯罪事实,2004年初,杨某和吴某合谋后,决定由吴某以歌舞厅工作人员的身份。借口虚开“消费单”强行索取顾客的钱财。2004年初3月2日晚,被告人杨某以色相手段将游人谢某招揽到该歌舞厅一包厢内看录像。刚落座后,被告人杨某即自行向服务员点要茶、酒各两杯,并将两杯酒迅速喝光。谢某见势不妙欲离开时,被早已守候在门外的被告人吴某强行堵在包厢内,强迫谢某“结账”,否则不让谢某离开歌舞厅。最后,吴某向谢某索得“消费款”人民币2000元。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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