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个月内迟到超过5次(含)以上,或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迟到20次(含)以上,其中试用期员工一个月累计迟到3次(含)以上
B.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以上
C.故意损坏、撕坏公司公开、张粘及发送各种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D.故意泄漏重要商业秘密者
E.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A.居功自傲,屡教不改者
B.向业主/客户索取财物者(吃、拿、卡、要)
C.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者
D.一年内3次(含)以上被公司书面警告(处罚)者
E.不执行上级的指令,顶撞领导,造成严重工作失误或损失者
A.员工一年内旷工第一次当月扣除100元,一年内旷工第二次当月扣除200元
B.对于一年内旷工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C.迟到半个小时以上未事先电话告知经理者,或迟到60分钟迟视为旷工
A.近5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公司在其任职期间有过破产、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的
B.近2年内有过连续3次(含)以上逾期记录,或累计6次(含)以上逾期记录的
C.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的,但过失行为除外
D.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或在法院限制高消费名单中的
A.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B.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C.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含)以上者
D.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