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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2007年11月份,赵先生驾驶一辆捷达牌轿车,在一个十字路口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大货车损坏不大,可是赵先生的捷达轿车损坏严峻,修车需要数万元。交警勘查现场后,认定两边负一样责任。由于大货车司机与赵先生同住一个村,两边都熟悉,考虑到自己的车已投保车辆损失险,在事故调解时,赵先生与大货车司机达到调解协议,“各自修车,互不追究”。当赵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告知赵先生,由于两边负一样责任,保险公司只能补偿赵先生修车费用的50%。赵先生以为,既然自己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就应该全额补偿自己的损失,然后再由保险公司向大货车司机追偿。保险公司是不是应该补偿赵先生的全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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