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在本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A.股东年会
B.临时股东大会
C.董事会会议
D.监事会会议
A.股东年会
B.临时股东大会
C.董事会会议
D.监事会会议
A.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B.决定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和年度预决算方案
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祈求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B.按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C.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在满足条件时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D.某项不属于企业合并的交易且其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所得税额,因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A.年度终了,应将“本年利润”的金额结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
B.“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表示累计未分配的利润
C.“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表示累计未弥补的亏损
D.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企业对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自主权
A.2019
B.2018
C.2017
D.2016
某企业(非股份制试点企业)2009年有关的财务资料如下:
(1)实现利润350万元;
(2)2008年有尚未弥补的亏损5万元,弥补期未满;
(3)未按期缴纳税金,支付罚款和滞纳金1万元,已列营业外支出;
(4)该企业坏账准备按税法规定,按应收账款的余额的5%o提取,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000000元,企业按账龄分析法提取坏账准备15000元,原“坏账准备”科目无余额;
(5)利润中包括国库券利息收入3000元:
(6)包括收到已扣缴所得税的股利收入5500元: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30000元,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25%:
(7)支付非公益性捐赠支出4000元,已列入营业外支出。计算该企业2009年度应交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