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12日晚,甲(20岁)、乙(19岁)二人相约去某个体户商店盗窃,并约定由乙望风,甲进入店内盗窃。甲在盗窃过
2000年7月12日晚,甲(20岁)、乙(19岁)二人相约去某个体户商店盗窃,并约定由乙望风,甲进入店内盗窃。甲在盗窃过程中,发现只有妇女丙某一人在店内睡觉,于是就起意强奸丙某。丙某被惊醒,极力反抗,甲未能得逞。甲某担心被丙某以后认出自己. 欲杀人灭口,就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扎向丙某胸部(致丙某重伤),随后甲顺手拿走店内现金5000元和10条中华香烟。甲在店外分给乙香烟5条,二人在准备离开之际,被联防队员丁发现,二人分开逃跑。丁某追赶乙,乙见联防队员穷追不舍,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进行威胁,后被赶来的警察抓获,而甲乘机得以逃脱。乙被抓后,如实交代了自己和甲的盗窃事实以及自己一年前抢劫2000元的犯罪事实(后经查证属实),并告发甲在两年前有一起绑架行为,后经查纯属捏造。
问:依据刑法规定和相关刑法理论,对甲、乙二人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