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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有限公司,股东以工业产权出资的可以高估作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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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太平有限公司,拟定章程为:除每年一个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必须经代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太平有限公司,拟定章程为:除每年一个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必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2以上董事提出召开。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公司登

记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存在问题,静全体股东会协商后予以纠正。2004年3月公司成立,注册资本

为3600万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800万元,乙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丙丁各以现金出资

800万元。公司成立后,有甲召集和主持了股东会首次会议,设立了董事会。5月,公司董事会

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实际价额为600万元,为了使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6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其差额200万元,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

照出资比例出资分担该差额。05年6月,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注册

资本增到5000万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时,甲乙丙同意,丁反对。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

,病授权董事会执行。06年太平公司在北京依法成立了北京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

,因违反合同被诉至法院。原告以太平公司是北京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太平公司承担违约

责任。《1》太平公司在设立前拟定的章程中有关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2》太平公司首次股东会有甲召集和主持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太平公司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4》太平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5》太平公司是否应为北京分公司承担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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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甲乙双方协商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以工业产权和货币出资,其工业产权出资不能超过其全部出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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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A厂是国有企业,经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改革。其试点计划的内容包括:(1)以A厂作为独家发起人,采用
A厂是国有企业,经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改革。其试点计划的内容包括:(1)以A厂作为独家发起人,采用

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采用原厂消灭、部分改组的方式,即将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和非主要生产经营性资本交由新成产的实业公司管理。(3)股份有限公司预计资本总额为8000万元,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70%,其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的资产占总股本的47%,向社会募集的股份占总股本的30%。试分析:

1.A厂作为独家发起人,其采用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2.A厂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部分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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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2015年2月,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决定共同成立新生代有限责任公司。甲用货币出资15万元。乙打算用持有的新气象有限公司股权进行出资,作价50万元但该股权已经质押给乙的债权人戊。丙打算以出让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作价100万元。有关该公司股东出资的判断不正确的有()。

A.新生代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失败,因为货币出资违法

B.乙没有履行出资义务

C.股东可以分期出资,全体股东首期出资不能少于3万元,剩余部分在两年内缴清

D.丙的出资无效,因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以土地使用权、劳务等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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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一般纳税人接受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及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视同销售处理,投资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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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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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A.工业产权

B.土地使用权

C.非专利技术

D.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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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A.非专利技术

B.劳务

C.工业产权

D.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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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股东的出资方式主要有()。

A.货币出资

B.实物出资

C.工业产权出资

D.劳务和信用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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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甲、乙两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光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经公司登记机构指正章程存在的错误,各发起人予以了纠正。甲出资1400万元,乙出资1200万元,公司由股东乙召集与主持了首次股东会,设立了董事会。经股东会同意,甲将其股权中的25%转让给了丙。次年,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价值低于章程所定价款,达300万元,为此董事会决议由甲补足差额,如甲不能补缴则由公司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分担该差额。 (1) 股东乙召集、主持首次股东会是否合法()

A.合法

B.不合法,应全体股东一起

C.不合法,应由甲召集主持,甲的出资最多

D.不合法,应由董事会负责召集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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