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该厂销售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00万元,销售护肤护发产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80万元,将化妆品与护肤护发产品组成礼盒成套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已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A.30
B.38
C.45
D.69
A.30
B.38
C.45
D.69
A.100×15%=15(万元)
B.100×13%=16(万元)
C.(100+50)×15%=22.5(万元)
D.(100+50)×13%=24(万元)
A.广告促销
B.公关宣传
C.营业推广
D.人员推销
A.116 200
B.100 800
C.100 000
D.117 000
A.生产企业出口自产摩托车,因提供了虚假备案单证,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B.生产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自产高档化妆品,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同时免征消费税
C.生产企业购进燃料油生产柴油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其上一环节购进燃料油已征的消费税,予以退还
D.外贸企业以援助物资贸易方式出口的酒精不属于应税消费品,该视同出口货物只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E.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向融资租赁出租方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
A.属于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B.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享受免税优惠
C.属于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D.属于加工劳务,享受免税优惠
A.将新研制的W产品交付张某代销
B.将自产的Y产品投资于乙企业
C.将委托加工的x型高档化妆品用于职工福利
D.将外购的z产品用于公司管理人员消费
A.依一般计税方法按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B.依简易办法按0.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C.依简易办法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D.免征增值税
A.高档化妆品甲生产企业将生产的高档化妆品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B.高档化妆品乙生产企业将自产的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高档香水
C.高档化妆品丙生产企业将自产的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普通护肤品
D.外贸企业丁进口木制一次性筷子
资料:维新化妆品厂是一家综合性的股份制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5月份税务师事务所对该企业4月份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查,获得如下资料:(该企业已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均已按规定认定)。
1、外购一批生产用工具器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20000元,增值税3400元,运输发票注明的运费为300元,装卸费为1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款项通过银行转账,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低值易耗品 20379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21
贷:银行存款 23800
审核人员发现,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有1/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责任原因待查,企业未作相关会计处理。
2、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购入一批旧包装盒,取得了上面盖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78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款项通过银行支付,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包装物 7800
贷:银行存款 7800
3、将新开发的产品送往某广告公司作样品,其中:护肤护发品(本月新开发)10箱,账面成本计15000元,化妆品(本月新开发)10箱,账面成本计400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产品销售费用 55000
贷:产成品 55000
4、销售一辆旧轿车,售价为20800元,(原价800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208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400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400
应交增值税=20800÷(1+4%)×4%×50%=400元
5、将化妆品和护肤品组成套装销售,销售170000元,其中化妆品销售额占20%,护肤护发品销售额占80%。企业计提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为: www.examda.com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332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3320
消费税=170000×20%×30%+170000×80%×8%=33320
6、化妆品生产车间,将一批残次化妆品直接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款共计117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 11700
贷:生产成本 11700
7、本公司设立一非独立核算的对外营业餐厅,接待公司销售部门客人消费餐费成本为40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产品销售费用 4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 4000
经查该餐费的销售价为7500元。
8、没收逾期护肤护发品包装物押金117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 11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1700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月应纳的各种税均已申报和缴纳完毕,增值税无留抵; (2)增值税税率17%,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8%,服务业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假定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的成本利润率均为5%,错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退还; (3)题中未涉及事项,视为无纳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