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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在计缴个人所得税时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是()
A.偶然所得
B.财产租赁所得
C.经营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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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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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偶然所得
B.财产租赁所得
C.经营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C、经营所得
A.公寓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缴
B.董事津贴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C.撰稿收入按照“稿酬所得”计缴
D.授课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A.国债利息收入
B.出租闲置住房取得的收入
C.参加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奖取得的奖金
D.单位全勤奖
A.文学作品发表取得的所得
B.文学作品手稿原件公开拍卖所得
C.文学作品出版取得的所得
D.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所得
E.记者在自己报社的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A.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B.取得综合所得正常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C.取得综合所得但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居民个人
D.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非居民个人
E.取得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居民个人
A.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B.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合伙企业,其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应根据其合伙人类型分别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法的有关规定。
C.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为税收协定缔约对方居民的,该合伙人在中国负有纳税义务的所得被缔约对方视为其居民的所得的部分,可以在中国享受协定待遇
D.除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以外,只有当该合伙企业是缔约对方居民的情况下,其在中国负有纳税义务的所得才能享受协定待遇。
E.根据税收协定规定,当根据缔约对方国内法,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被视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则缔约对方居民合伙人应就其从合伙企业取得所得中分得的相应份额享受协定待遇。
A.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中国公民赵某
B.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中国公民钱某
C.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孙某
D.取得偶然所得的中国公民李某
A.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中国公民赵某
B.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中国公民钱某
C.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孙某
D.取得偶然所得的中国公民李某
A.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B.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C.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D.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A.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小说手稿原件取得的收入
B.编辑在自己所任职的出版社出版专著所取得的收入
C.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取得的收入
D.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