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承担航线维修的工作人员必须专业配套。同一人如欲承担二个或二个以上专业的维修工作,必须经过相应机型专业交叉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专业工作项目的授权
C、所有飞机维修工作应清晰地记录在飞机技术记录本中,按照“九字方针”完成和签署例行与非例行工作单。维修记录填写后原则上不得涂改,如需涂改应用圆圈将其划掉,在附近重新填写正确内容,并签署姓名和日期。更改的内容可不需说明其理由
D、应为连续值勤的航线维修人员提供适当的休息场所,严格掌握维修人员的连续值勤时间,防止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维修差错
A.在飞机航前、短停、航后或定检检查发现鸟击,应及时向当地 GOC 报告,由 GOC 通知机场管理机构对鸟击残留物收集
B.航线维修检查发现损伤超标的,需进行拍照
C.只要发动机遭受鸟击,就必须孔探检查
A.责任维修放行人员负责对维修过程进行控制并签署维修放行
B.责任维修放行人员负责对航线维修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正常情况处理和维修放行具有最终决定权
C.责任维修放行人员无权在维修条件不具备时暂停航线维修工作
D.类维修人员负责按该机型工卡要求进行绕机检查,并处理发现的故障和缺陷,向放行人员报告维修检查和工卡签署情况,最终由放行人员负责正确签署放行证明文件
A.保留故障由整机放行人员提出申请,并根据MEL填写保留故障单相关各栏目。
B.将批准的保留故障单第一联放置于飞行记录本扉页,其他页联参照保留故障单说明分送质量分部质检处、MC
C.工程分部和航材分部。
D.保留故障由工程师提出申请,并根据MEL填写保留故障单相关各栏目。
E.凡涉及MEL要求在过站经停时检查、测试的项目,报航线维修分部技术服务处/基地维修分部工艺技术处/福州分公司机务部工程处和生产计划分部MCC。
A.当从停场飞机串件时,维修人员完成飞机串件工作后,应在串件/被串件飞机的航线维修记录本(LMR)或客舱客舱维修记录本(CMR)上填写相关工作内容,说明串件原因,被串件机号、部件装机位置、上下件号及序号等,并依据“推迟维修管理程序”进行推迟。
B.原则上应避免从库存附件子部件上串件满足生产运行的需要。
C.飞机之间串件的附件应是航线可更换件,且符合该机型维护手册和件号手册要求。
D.特殊情况下,可以用飞机之间串件的形式延长保留故障的修复期限。
A.航线维修、定期检修
B.运行、维修
C.航线维修、飞机送修
D.检查、维修
A.如果病人检查回来后补测并记录
B.错过时间,在相应位置录入外出
C.体温单上应显示该时间段内最高体温
D.遵医嘱准确填写体温单的出入量,第一天不足24小时不记录
A.根据江西航航班的密度和工作单卡的使用情况,至少提前15天向江西航MCC书面提出需配备工作单的申请
B.外站需及时更换和销毁过期失效航线工作单
C.无江西航现行有效的短停工卡时,可暂时先用其它航空公司的短停工卡绕机
D.外站需确保航线维修现场航线工作单的有效性
A.所有故障均应邀请车间技师一同确认故障排除,必要时同客户试车确认
B.根据工单内容的记录确认更换的旧件是否跟车
C.确认车辆内外清洁情况
D.确认工单填写情况,是否记录故障已排除
A.在使用公司电话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之后,需及时添加相应的跟进记录
B.在使用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确认了关键信息后,需及时添加相应的跟进记录
C.跟进记录需与录音内容保持一致,关键信息需按点备注
D.当系统电话沟通后没有跳出备注选项,则表明不需要进行备注填写
A.接飞机人员至少获得航线维修 A 类授权
B.送机指挥人员应获得航线维修 A 类授权
C.执行航线例行工作的检查人员应获得航线维修 C 类授权
D.勤务人员至少获得航线维修 A 类授权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