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科质委会议可以邀请科质委成员以外的公司员工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技术质量部负责科技质量业务的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有表决权()
是
是
A.各决策主体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 ,根据议 案内容 ,按规定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督部门人员列席
B.对于重要人事任免 ,无需征求纪检监察机构的意 见 ,可以直接会议决定
C.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 ,可以合并表决
D.决策会议无需作出会议记录
A.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B.管理人可以自行根据工作的需要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C.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D.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A.并购重组委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邀请并购重组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所邀请的专家没有表决权
B.并购重组委参会委员认为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存在显失公正情形的,可在并购重组委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经中国证监会调查认为理由充分的,应当重新提请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C.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顾问应审慎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
D.财务顾问进行独立判断,确认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重新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E.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或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审核意见具有前置条件且未能落实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