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系夫妻,1998年5月儿子丙出生。2017年10月甲与侄子丁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丁担任甲的监护人。一年后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好友戊表示愿意担任甲的监护人,并得到甲住所地居委会的同意。此时甲的监护人是()。
A.乙
B.内
C.丁
D.戊
A.乙
B.内
C.丁
D.戊
A.乙
B.丁
C.戊
D.庚
A.甲在2011年年初因犯盗窃罪被羁押,现依法对其盗窃罪判处2年有期缓刑3年,判决同时还可以对其适用三项禁止令
B.乙(1990年5月出生),2007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9年6月刑满释放。2011年2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羁押,现依法对其故意伤害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则此案中被告人乙依法应成立累犯
C.丙(1993年6月5日出生),因参与抢劫团伙被依法羁押。2011年3月一审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丙随后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合议庭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证据确实法律适用正确,于2011年5月裁定维持驳回上诉
D.丁于1998年因犯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1年6月其又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丁应成立特别累犯
A.甲、乙、丙各出资3万元买断一工厂
B.甲、乙、丙三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按份共有,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C.甲、乙二人系夫妻,对于夫妻财产,甲主张按份共有,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D.甲、乙、丙系朋友关系,三人共同出资购置生活用房一栋
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29日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释,于1996年8月25日犯敲诈勒索罪。甲构成累犯
B.乙(17岁)因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09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12年3月20日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乙构成累犯
C.丙因为境外窃取国家情报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200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2011年2月20日因犯参加恐怖组织罪被判处1年管制。丙构成累犯
D.丁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1998年5月14日止。丁于1998年5月15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
A.如果丙知道该约定的,丙无权要求乙用其12万元房产还债
B.如果丙不知道该约定的,丙有权要求乙用12万元房产还债
C.如果丙知道该约定的,乙有义务以10.万元共有财产清偿债务
D.如果丙不知道该约定的,丙有权要求甲、乙以其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共同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
A.甲(警察)因私怨与刘某发生口角,用手铐将刘某铐在警车内
B.乙为索取合法债务,非法扣押债务人涂某的妻子
C.丙为了索要劳务报酬,偷走龙某出生不久的儿子
D.丁为了追索高利贷,扣留债务人钱某
A.甲系地税局局长,1993年向王某借款3万元。1994年王某所办企业希望免税,得到甲的批准,王某当时就对甲说:“上次借给你的钱就不用还了,算我给你的感谢费。”但甲始终不置可否。2003年5月甲因其他罪被抓获时,主动交代了借钱不还的事实。甲不构成受贿罪
B.乙的妻子在乡村小学教书,乙试图通过关系将其妻调往县城,就请县公安局长胡某给教育局局长黄某打招呼,果然事成。事后,乙给胡某2万元钱,胡将其中1万元送给黄某,剩余部分自己收下。本案中,黄某构成受贿罪,胡某构成介绍贿赂罪,乙构成行贿罪
C.丙为贷款而给某银行行长李某5万元钱,希望在贷款审批时多多照顾。李某收过钱,点了点头。但事后,在行长办公会上,由于其他领导极力反对发放此笔贷款,丙未获取分文贷款资金。李某虽然收受他人财物,但由于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D.丁系工商局局长,1998年在对赵某所办企业进行年检时,发现该企业并不完全符合要求,就要求其补充资料。在主要资料难以补齐的情况下,赵某多次找到丁,希望高抬贵手。丁就为其办理了年检材料,但未向赵提出任何不法要求。2004年丁退休后欲自己开办公司,向赵某提出自己6年前帮助过他,希望赵某给2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赵推脱不过,只好给钱,丁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A.应根据甲、丙的过错程度由甲的儿子和丙分担
B.应由丙全部承担
C.应由甲的儿子全部承担
D.应由甲的儿子和丙平均分担
A.甲
B.甲的儿子
C.丙的女儿
D.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