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契税相关规定,下列土地或房屋免征契税的是()。
A.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契税
B.土地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权属的
C.居民因政府拆迁重新购置住房
D.以减免出让金形式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A.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契税
B.土地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权属的
C.居民因政府拆迁重新购置住房
D.以减免出让金形式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B.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
C.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D.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
E.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营业设施,免征契税
A.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为最终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
B.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
C.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D.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A.李四在公司团建中抽奖获得房屋一套,免征契税
B.某运动员在获得金牌后,奖励住房一套,免征契税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D.由土地或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应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是否减免契税
E.企业以自有房产投资于另一企业并取得相应的股权,应征契税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需要缴纳契税
B.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C.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D.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
A.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不征契税
B.将土地使用权赠与交换的不征契税
C.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的企业免征契税
D.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征收契税
A.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B.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C.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D.国有、集体企业整体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所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A.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B.对承受市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C.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D.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免征契税。
A.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应征收征契税
B.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应征收征契税
C.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应征收征契税
D.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A.驻华使领馆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B.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C.单位承受荒滩用于仓储设施开发的,免征契税
D.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对外经营的,免征契税
E.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