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相关教师或研究人员与境内机构间签有聘用合同
B.虽未有明确的聘用合同,但其在境内机构担任职务并且实际从事的教学、讲学或研究活动的内容、方式、时间等均由境内机构安排或控制的情况
C.相关教师或研究人员与境内机构间有明确的口头协议,但未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且暂未开始从事相关教学工作
D.未有明确的聘用合同,且其在境内机构担任职务并且实际从事的教学、讲学或研究活动的内容、方式、时间等均由境外机构安排或控制的情况
E.相关教师或研究人员与境内机构间有明确的口头协议,且已开始根据境内单位安排从事相关教学工作
A.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B.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C.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D.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E.有人推荐或担保
F.无犯罪记录
A.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B.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合伙企业,其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应根据其合伙人类型分别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法的有关规定。
C.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为税收协定缔约对方居民的,该合伙人在中国负有纳税义务的所得被缔约对方视为其居民的所得的部分,可以在中国享受协定待遇
D.除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以外,只有当该合伙企业是缔约对方居民的情况下,其在中国负有纳税义务的所得才能享受协定待遇。
E.根据税收协定规定,当根据缔约对方国内法,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被视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则缔约对方居民合伙人应就其从合伙企业取得所得中分得的相应份额享受协定待遇。
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租金所得,以租金收入减去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