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投资3 500万元成立“某特色山庄”,发展旅游业。赵某投资3万元成立“花卉店”,从事鲜花种植、租赁业务。领导能力强的谢某被选任为镇供电所所长后,该所很快成为全镇的龙头企业。材料中出现的经济主体所属的经济成分依次是()
A.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国有经济
B.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集体经济
C.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国有经济
D.外资经济 私营经济 集体经济
C、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国有经济
A.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国有经济
B.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集体经济
C.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国有经济
D.外资经济 私营经济 集体经济
C、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国有经济
A.王某只能成立一个一人公司,且不可以再投资设立其他的一人A公司
B. 王某的一人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允许在2年内缴清出资
C. 王某的一人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D. 王某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公同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A.王某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无须承担公司债务
B.王某是某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C.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D.王某和他人合作投资,王某应该按照比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A.59
B.60
C.65
D.70
A.该个人独资企业
B.王某
C.既属于王某也属于个人独资企业
D.该独资企业和王某共有
A.增选王某为公司董事
B. 聘选王某为公司董事
C. 批准董事林某兼任乙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D. 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
A.王某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无需承担公司债务
B.王某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C.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D.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王某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A.王某,因贪污100万元被判处刑罚,于2010年执行期满
B.李某,担任某公司的经理,该公司于2020年被宣告破产,李某负有个人责任
C.刘某,2017年向他人借款50万元,为期3年,至甲公司成立后仍未清偿
D.赵某,曾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违法于2007年4月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