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应当有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洗涤、污水排放等设施
B.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水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人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C.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人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只须用清水洗净即可
D.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及其孳生条件上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A.卫生、营养、品质检验
B.卫生、营养、产地产期
C.卫生、营养、保健功能
D.卫生、营养、感官性状
A.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B.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C.超过保质期限的
D.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E.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A、食品药品追溯体系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起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实现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在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召回相关产品、查寻原因。
B、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分别对其原辅料购进、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和销售去向等如实记录,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原则上,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追溯体系。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可采用纸质记录等实现可追溯。纸质记录保存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C、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其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对各项活动进行记录。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以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养护、出库、运输等环节可追溯,并按规定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管理
D、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确保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等活动可追溯,并记录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流向信息,实现产品去向可查、问题产品及时召回。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以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等风险程度较高的产品为重点,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E、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监控信息网络的要求,建立追溯体系。具体内容由总局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