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付汇、收汇。
B.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
C.代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
D.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A.加盖企业公章的备案申请函
B.进口合同
C.代理协议(委托代理项下)
D.外汇局规定的单据
A.《减免保证金申请书》;
B.《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人承诺书》;
C.有关进口批件正本或复印件、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备案表、代理协议等经办行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D.进/出口合同;
A.委托方拥有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已取消商务主管部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的省份除外,
B.受托方提供与委托方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委托书、协议书等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资料
C.委托方进料加工手(账)册注明的加工单位是该受托方
D.受托方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加工费(含辅料费等相关费用)
E.原材料进口报关单上注明收货单位为该受托方
A.申请人必须自行办理,不能代理
B.可以委托报关企业代理,不可以委托进口货物收货人代理
C.可以委托报关企业代理,也可以委托进口货物收货人代理
D.申请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