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甲公司、乙有限公司、丙公司、丁有限公司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大量买入“深锦兴”股票。持仓量从1998年10月5日的53万股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共实现盈利4. 49亿元,股票余额77万元股。
A.甲向乙转让其持有的A公司股权时,须经丙、丁同意方可实施
B.甲向戊转让其持有的A公司股权时,乙、丙同意即可实施
C.甲向戊转让其持有的A公司股权时,丙、丁同意即可实施
D.如丙、丁同意甲向戊转让其持有的A公司股权,则二者在相同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甲、乙、丙三人各投资20万元依法成立丁贸易有限公司。现丁公司亏损16万元,承担有限责任的主体是()。
A.甲、乙、丙与丁
B.丁
C.甲、乙、丙
D.甲、乙、丙或丁
甲公司和乙银行变更还款期限之前,丙公司、丁公司为何种保证责任方式?为什么?
A.甲,10年前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B.乙,曾担任某企业厂长,该厂5年前破产
C.丙,曾担任某公司董事长,该公司2年前因走私被吊销营业执照
D.丁,个人负债500万到期未清偿
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将未过户的A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资。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A楼房。
2005年9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经甲公司、丙公司协商达成协议: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万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顾及公司的稳定性?丙公司仍为丁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其原持有丁公司50%的股份,名义上仍由丙公司持有40%,其余10%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贾某暂付200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10%的股权。丙公司依此协议获款后退出,据此,丁公司变更登记为:甲公司、丙公司、贾某分别持有50%、40%和10%的股权;注册资本仍为2000万元。
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要求丁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在丙公司代表未到会、贾某反对的情况下,丁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该担保议案。丁公司遂为甲公司从B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乙公司亦将其持有自上述1000万元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陈某要求一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在汇票上签注:“同意担保,但A楼房应过户到本公司。”陈某向大满公司提示承兑该汇票时,大满公司在汇票上批注:“承兑,到期丁公司不垮则付款。”
2006年6月5日,丁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获受理并被宣告破产。债权申报期间,陈某,汇票未获兑付为由、贾某以替丁公司代垫了200万元退股款为由向清算组申报债权,B银行也以丁公司应负担保责任为由申报债权并要求对A楼房行使优先受偿权。同时乙公司就A楼房向清算组申请行使取回权。
问题:
(1)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丙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4)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
(5)B银行和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
(6)各债权人若在破产程序中得不到完全清偿,还可以向谁追索?他们各自应承担什么责任?
A.甲保行根据A公司的申请,为其开立保函
B.乙担保公司为B公司的一项巨额原材料采购款提供担保
C.丙上市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C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D.丁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D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问题:
甲公司如果起诉,其应当向哪个(些)地方的法院起诉?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