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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1966年联大通过的两个人权公约即《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及自治权利国际公约》均

在第一条重申了民族()。

A、生存权

B、自决权

C、发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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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人权事务委员会是基于()的规定而设置的。

A.《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B.《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C.《世界人权宣言》

D.《欧洲人权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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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2017年3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通过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两个决议,明确表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次载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

A.首

B.第二

C.第三

D.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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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被称为国际人权公约的是()。

A.《世界人权宣言》

B.《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C.《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D.《发展权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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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近年来,我国对于《联合国宪章》中的人权条款、《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些文献中的积极因素是支持和肯定的,并积极参与这些公约和履行这些公约中的合理义务,同时也把这些公约中的积极内容反映在国内的立法中,这体现了我国对于人权的积极态度。以下观点中错误的是:()。

A.一国人权的内容、人权的范围和实现程度,是与该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传统和其他社会历史条件等因素相适应的

B.我国积极地参加国际人权条约,维护和保障人权,积极地参与国际事务

C.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依赖于国际人权环境的发展,因此法制对于人权的保障起到间接的作用

D.人权状况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状况的价值尺度,但是人权总是同一国特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历史条件紧密联系,所以我国反对借口人权保护而侵犯他国人权,粗暴干涉他国内政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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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第61届联合国大会2006年9月12日上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幕,列入本届联大的议程涵盖了()等领域。

A.促进法制

B.人权

C.反恐

D.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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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HSSC协调的是下列哪些公约()。

A.1974SOLAS

B.1966年载重线公约

C.MARPOL73/78

D.MLC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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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对船舶抗沉性的要求是根据:()。

A.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规定

B.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规定

C.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平安公约规定

D.1973年国际防污染公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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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1959年,第14届联大通过了历史上第一个关于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性条约,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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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下列对病句修改不正确的一项是()

A.通过实施、制定消费升级计划,内需已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2018年中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值已达76.2%。(实施与制定对调)

B.西南联大名人手迹拍卖专场呈现了闻一多、陈寅恪、朱自清、燕卜荪、钱穆、汤用彤等名家的诗文手稿近七十余篇。(删去近)

C.在工作人员的提示下,小演员们迅速戴上了高高的红帽子,宽宽的红斗篷。(宽宽的前面增添穿上了)

D.为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呼吁各国元首在这份倡议书上签字。(删去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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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即“防止对国际民航进行非法干扰行为的安全保卫”于()通过并生效。

A.1944年11月

B.1947年4月

C.1974年3月

D.197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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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北海大陆架案 1966年,以联邦德国为一方,以丹麦和荷兰为另一方,就他们之间在北海

的大陆架划界问题发生了争端。欧洲北海自1959年在荷兰近岸地区发现大型天然气田后,引起各国对北海大陆架油气田勘探开发的重视。

1963—1966年,北海5个沿岸国(英国、挪威、丹麦、荷兰、联邦德国)先后公布了本国关于大陆架的法令,并陆续进行了一系列双边划界活动。其中,联邦德国与荷兰、丹麦的大陆架划界拖得最久。虽然联邦德国与荷兰在1964年12月1日,与丹麦在1965年9日分别订有双边协定,但只解决了两国间近海岸部分的大陆架分界线,即从海岸到海面25海里至30海里之处的分界线,主要适用等距离原则划出;而这些点之外伸向北海中心的分界线则无法达成任何协议。产生僵局的原因是:丹麦和荷兰坚持整条边界线应采用1958年《大陆架公约》第6条规定的等距离原则划出。他们认为,不论德国与该公约的关系如何(德国不是该公约缔约国),德国有义务接受以“等距离—特殊情况”方法为基础划界,因为该方法的使用不仅仅是一项条约义务,而且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项规则。

与此相反,德国认为,在习惯国际法中没有等距离线这样的原则,而且用这种方法划分北海大陆架疆界对它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因为德国的海岸线是凹入的,从其两端划出的等距离线会交叉,这将使德国的大陆架成为一个小得不成比例的三角形。1966年3月31日,荷兰与丹麦就它们之间的大陆架分界线达成协议。该分界线以等距离原则为基础,始于一条将英国的大陆架与北海东半部分离的疆界上的一点,延伸至联邦德国海岸外的一点,这样就阻止了联邦德国将其大陆架展至北海中部与英国的大陆架界线相接。1967年2月,联邦德国分别同丹麦和荷兰订立特别协定,将划分大陆架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这两个协议请求法院判定:“在划分属于这三个国家的北海大陆架的区域时应适用什么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并承诺在此之后按照法院指明的原则和规则划界。

国际法院于1969年2月20日发布其判决。法院在判决中首先拒绝了丹麦和荷兰提出的等距离原则是大陆架概念中所固有的原则的观点。法院不否认等距离法是一种简便的方法,但这并不足以使某种方法一变而为法律规则。

法院接着审查了“等距离—特殊情况原则”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部分的论点。法院得出结论, 《大陆架公约》签订之时, 并不存在像等距离原则这样的习惯国际法规则, 公约第6条也没有使这一原则具体化。法院承认,在某些情况下, 有关的国家的确同意按等距离原则划分彼此之间的大陆架疆界, 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 它们这样做是因为感到习惯法规则使它们有义务这样做。

法院同样驳回了荷兰和丹麦提出的另一项抗辩:等距离原则即使在《大陆架公约》制定之时还不是习惯法规则,但是自公约制定以来,这样的规则已经形成。

法院认为,采用划界方法的一个先决条件是,按照公平原则, 通过谈判, 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至于所涉及的区域采用何种方法, 单独使用一种方法还是几种方法同时并用, 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有一条原则是毋庸置疑的,即任何国家的大陆架必须是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而不得侵占别国领土的自然延伸。

法院最后裁定,作为有关各方之间划界适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应是:

1.以协议划界,按照公平原则,考虑到所有有关情况,尽可能为各方保留构成某陆地领土自然延伸而进入海下的所有大陆架部分,并且不侵犯其他国家的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部分。

2.在适用前项规定时,如果划界留有各方的重叠区域,应由他们按协议的比例划分,除非他们决定建立一项联合管辖、利用或开发他们之间要重叠的区域或任何部分的制度。

问题:

1.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自然延伸原则?

2.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公平原则?

3.根据国际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自然延伸原则与公平原则在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中是否能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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