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刑法志》
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汉景帝在刑罚制度上做了哪些改革?
(2)汉景帝改革刑制的原因是什么?
(3)如何评价汉代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A.廷尉,汉时九卿之一,掌管全国刑狱,可以逮捕、囚禁和审判有罪的王侯或大臣,还可驳正皇帝、”三公”提出的判决
B.刀笔之吏,古人记事用竹木简牍。以笔书写,以刀削除讹误,故刀笔之吏指掌管文案的官吏,亦可指讼师
C.宗庙,儒教祖先崇拜的产物,是儒教徒活动的场所。古制是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士、庶皆可设庙
D.顿首,以头叩地而拜,古代跪拜礼之一,通常用于下对上及平辈间的敬礼。也用于书信的开头或末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