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向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控告
B.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控告
C.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B.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D.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A.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B.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C.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D.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A.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
B.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7日内协商确定
C.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
D.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