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五年内逾期10次,已走恒丰银行,最后批款成数是()
A.7成
B.6.5成
C.6成
D.7.5成
D、7.5成
A.7成
B.6.5成
C.6成
D.7.5成
D、7.5成
A.汇丰银行、中国银行及浙商银行
B.汇丰银行、恒丰银行及中国银行
C.汇丰银行、恒丰银行及浙商银行
D.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及浙商银行
A.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的,我行收到提示付款,当日至迟次日付款或拒绝付款
B.提示付款期为票据到期日起10日(最后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
C.超过提示付款提示付款的,可在票据出票日后2年内发起逾期提示付款
D.持票人开户行与承兑人开户行均为系统内机构时,只能选择线下清算模式
E.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未用退回,同一笔业务签发的多张票据只能全部退回,不可以只退回其中一张票据
A.二维码过系统,下户,补充资料,出批复
B.二维码过系统,补全所有资料,出批复,下户
C.二维码过系统,补全所有资料,出批复
D.直接银行柜台签约,补齐所有资料,下户,出批复
A.五年内因连续逾期还款被债权人起诉,且其债务已结清
B.使用不真实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被发现后已纠正其错误
C.三年内逾期还款累计16期及以上
D.连续逾期还款7期及以上
A.到期未还的金融债务(包括逾期贷款、信用卡恶意透支等)
B.最近1年内存在连续3期以上逾期记录
C.发生过逾期记录的
D.最近1年内存在累计6期以上逾期记录
A.近5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公司在其任职期间有过破产、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的
B.近2年内有过连续3次(含)以上逾期记录,或累计6次(含)以上逾期记录的
C.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的,但过失行为除外
D.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或在法院限制高消费名单中的
⑴向红光厂购入甲材料一批,材料价款5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85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已通过银行支付。
⑵向东风厂购入乙材料一批,材料价款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材料尚未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⑶上述向东风厂购入的乙材料经验收入库。
⑷从天平厂购入丙材料一批,材料价款60000元,增值税额102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上月已预付50000元,不足部分用银行存款补付。
⑸从梅山厂购入丁材料一批,材料价款70000元,增值税额11900元,材料尚未运达,货款用一张为期一个月的商业汇票抵付。
⑹企业从大恒公司购入甲、乙两种材料,材料买价为:甲材料40吨,单价700元;乙材料60吨,单价900元,共计82000元。购入材料的运杂费2600元,运杂费按照材料重量比例分配,增值税进项税额13940元(82000×17%)。上述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运达企业,并已验收入库。
⑺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以银行存款26400元,向光华工厂预付材料货款。
⑻企业收到光华工厂发运来的已预付货款的材料,并验收入库。该批材料的买价27700元,运杂费5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4709元,应付款项共计32909元,冲销原预付货款26400元后,不足部分用银行存款补付。
⑼企业用银行存款偿还前欠裕丰公司的货款13504元。
⑽一张面值为81900元的商业汇票本日到期,以银行存款支付该商业汇票款。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