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被告人申请孙某回避,孙某可以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但不得主持
B.孙某自行回避,无需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C.被告人没有申请孙某回避,孙某也没有自行回避,审判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
D.孙某的回避问题应报请E市人民法院决定
A.40517
B.41274
C.41332
D.41703
【案例二】
被告人韩某(男,43岁,某市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查明在1998年8月18日,被告人韩某在某市公安局看守所值班时,违反公安人员执行任务时严禁饮酒的规定,私自将该所招待修建工人喝的白酒倒出半碗(约3两)自饮,当场醉倒在值班室的床上。由于被告人没有值守,造成关押在该所7号监狱内的叶某、余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砸烂窗户后潜逃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武装民警和该所干警搜捕时,被告人仍在熟睡。直到市公安局领导闻讯赶到该所,才将被告人唤醒。
【案例思考】
被告人韩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是玩忽职守罪,还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15分)
(二)
72.被告人顾某(男,36岁,某市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2008年8月18日在某市公安局看守所值班时,违反公安人员执行任务时严禁饮酒的规定,私自将该所招待修建工人喝的白酒倒出半瓶(约3两)自饮,醉倒在值班室的床上,造成关押在该所7号监号内的叶某、余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砸烂窗户后潜逃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武装民警和该所干警搜捕时,被告人仍在熟睡,直到市公安局领导闻讯赶到该被告人才被唤醒。
被告人颓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是玩忽职守罪还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被告人顾某(男,36岁,某市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2010年8月18日在某市公安局看守所值班时,违反公安人员执行任务时严禁饮酒的规定,私自将该所招待修建工人喝的白酒倒出半碗(约3两)自饮,醉倒在值班室的床上,造成关押在该所7号监号内的叶某、余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砸烂窗户后潜逃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武装民警和该所干警搜捕逃犯时,被告人仍在熟睡,直到市公安局领导闻讯赶到该所才被唤醒。
问:被告人顾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是玩忽职守罪?还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A.张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均可以由A市C区人民法院管辖
B.张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均应当由A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
C.张某故意伤害罪南A市C区人民法院管辖,盗窃罪只能由A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
D.张某故意伤害罪由A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盗窃罪由A市D区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