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起施行。
A.停产停业
B.停止施工
C.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
D.予以关闭”
A.2021年7月1日
B.2021年9月1日
C.2021年10月1日
A.9月1日
B.11月1日
C.12月1日
A.2021年7月15日
B.2021年7月1日
C.2021年9月1日
D.2021年10月1日
A.2020年3月1日
B.2021年3月1日
C.2020年9月1日
D.2021年9月1日
A.2014年8月31日
B.2014年10月31日
C.2014年12月1日
D.2014年10月1日
A.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
B.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C.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
D.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由国家安全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