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
A、仍应承担无限责任;
B、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C、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不再承担责任。
A、仍应承担无限责任;
B、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C、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不再承担责任。
A.作为合伙人的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
B.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失踪
C.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D.作为合伙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B.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D.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
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A.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合伙人的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C.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有受贿行为
D.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A.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作为合伙人的法人被申请破产
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E.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失踪
A.只能由自然人依法设立
B.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C.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D.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