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安局与该市几家银行联合发文,要求凡在银行提存500元以上现金的单位,必须在公安局所办的保安公司购买一种提款箱包,否则银行不予付款。在别的商店购买无效。该公安局还明文规定,外地生产的防盗门不得在该地销售,其他任何生产厂家生产的防盗门如不通过该公司也不得在本市销售。
(1)该公安局的行为属哪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2)该行为的主体特征是什么?
A.2 905
B.2 405
C.2 500
D.3 000
2019年9月30日东方公司收到开户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为46 500元,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38 710元。经逐项核对,发现以下未达账项: (1)公司委托银行收取金额为2000元款项,银行已收妥入账,但公司尚未入账。 (2)公司存入银行3300款项,出纳误记为3000元。 (3)公司开出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7000元,持票人尚未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4)银行收取企业银行业务手续费60元,企业尚未入账。 (5)银行支付公司银行存款利息50元。 (6)公司存入银行支票一张,金额1500元。公司已凭回单记账,银行对账单上没有记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特别提款权是IMF会员国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提款权利,故与其它储备资产形式相比无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