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材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A.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B.警告、严重警告或者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A.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B.警告、严重警告或者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A.警告直至开除党籍
B.留党察看
C.开除党籍
D.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A.严重警告
B.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
D.开除党籍
A.贪污贿赂
B.滥用职权
C.玩忽职守
D.权力寻租
A.法律规定的行为
B.其他违法行为
C.刑法规定的行为
D.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
A.党组织负责人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
B.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C.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D.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
A.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B.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C.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
D.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A.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
B.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社会通报
C.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D.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