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也有可能成为中标供应商
B.小微企业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评标基准价应该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C.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D.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A.与相对接近要求的投标人协商,改为议标确定中标人
B.改为直接发包
C.用原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D.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A.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B.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
C.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
D.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A.详细评审(终评)中,如有被取消投标资格的,且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时,应从初选的投标人种补进
B.招标人认为可接受的非实质性偏离和保留,以量化的货币值,加到投标报价之中
C.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D.详细评审(终评)中,中标人的最低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是项目合同执行的合同价格
B.购买专业人员服务的项目,在商务要求中设置权重为30%的“人员费用合理性”评审因素,并要求工资福利应不低于89%,管理费应不高于12%
C.由于竞争激烈,投标人低价竞争,中标后履行合同时又通过降低服务质量标准来牟利,因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人工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D.某单位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医疗器械,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平均报价的20%,投标人不能证明批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一个服务类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100名服务人员。采购人希望供应商报价中人员工资不要太低,考虑到不能设定最低限价,因此要求投标人分项报价时,“薪资”部分占投标总价的比重不得低于7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B、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C、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D、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A.评委按照评标标准和打分细则要求进行认真评议,坚持独立打分,不应有任何倾向性
B.评标期间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单独与投标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有需要供应商澄清的问题必须采用集体询标的方式进行
C.开标之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止,有关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资料及授标意向等要严格保密,涉及评标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员透露
D.评标期间,除与外界联系的公用电话外,所有和评标工作有关人员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B.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C.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说明和提交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A.招标公告
B.招标文件
C.投标文件
D.评标价格
E.最后谈判达成的降价协议
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B.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
C.对技术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