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台电脑出卖给乙,但甲还想使用一段时间,遂又与乙达成租赁协议,租期1个月。乙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交付方法为()。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A.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拟制交付
A.甲将其自行车出租给乙后,又将自行车出卖给乙,则该自行车买卖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B.丙将自己的电脑交给丁有偿保管,后丙将电脑卖给戊,如果丙未按期支付保管费,则丁享有的留置权可以对抗戊的电脑返还请求权
C.己将房屋出卖给其朋友,则该买卖合同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时起发生效力
D.庚将自己的照相机卖给辛,在照相机没有交付给辛前,庚又在该照相机上设定了清偿本人债务的抵押权,则该设定抵押权的行为无效
A.申请人申请异议登记后,在异议登记期间,所登记的物权的买受人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对抗申请人
B.甲将电脑卖给乙并约定由甲继续租用电脑,而后甲又将电脑出售给丙,并约定甲可以继续使用电脑。此时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抵押人丙转让已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的汽车给丁,并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但丙并未通知抵押权人戊并告知丁,则丁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D.孙某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屋(但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簿显示该房屋所有人为孙某)卖给李某,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则李某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A.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出质给知情的丙,对甲造成损害,则甲可以取回电脑
B.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卖给丁,丁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D.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不当处分,甲取回电脑后,若乙在回赎期限内没有回赎标的物,甲不能将电脑再出售
A.简易交付
B.指示交付
C.现实交付
D.占有改定
A.在本案中,丙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B.在本案中,丙对甲所有的份额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对乙的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C.在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D.在本案中,丁不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A.甲与乙做生意,甲因此赔了很多钱,甲的债权人可以撤销甲与乙的行为
B.甲将其所有的一幅画卖给了乙,乙听说甲又与丙签订买卖该画的合同,而丙是知道甲已经将画卖给了乙的,乙可以撤销甲与丙间的买卖合同
C.甲欠很多人钱,一时间无法偿还,甲想与其将钱还给外人,还不如给自己的亲戚,便把所余不多的钱赠给了亲戚,甲的债权人可以撤销甲的赠与行为
D.甲欠很多人钱,一时间无法偿还,甲的朋友乙欠甲钱已经很久了,但一直拖着不还,甲也不想要这笔钱了,甲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乙还钱
A.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B.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
C.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
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
A.电脑所有权归属于甲
B.电脑所有权归属于丁
C.乙对电脑为有权占有
D.甲可以向丁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A.如果乙银行同意,甲公司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B.如果丙公司代甲公司清偿债务消灭乙银行的抵押权,甲公司不经乙银行同意也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C.甲公司无权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D.甲公司可不经乙银行同意,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