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2007年9月发生下列有关销售的经济业务: 1. 9月5日,销售给新华公司A产品100件,单价500元,计50000元
东方公司2007年9月发生下列有关销售的经济业务:
1. 9月5日,销售给新华公司A产品100件,单价500元,计50000元;B产品200件,单价150元,计30000元。销项增值税共计13600元。货款收到,存入银行。(A产品单位成本310元,B产品单位成本90元。以下销售产品单位成本同。)
2. 9月8日,销售给科达公司A产品200件,单价500元,计100000元,销项增值税17000元。货款尚未收到。
3. 9月9日,销售给新华公司A产品300件,单价500元,计150000元,销项增值税25500元。货款收到100000元,存入银行,其余暂欠。
4. 收到科达公司前欠货款117000元,存入银行。
5. 9月12日,销售给蓉西公司B产品900件,单价150元,计135000元,销项增值税22950元。企业收到该公司开出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57950元的商业汇票。
6. 9月13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产品广告费10000元。
7. 9月15日,以现金支付销售人员工资15000元。
8. 9月18日,按合同约定,预收蓉西公司货款18000元。
9. 9月25日,分配销售人员工资15000元。
10.9月26日,计提专设销售机构的固定资产折旧费2450元。
11. 9月28日,销售给科达公司B产品800件,单价160元,计128000元,销项增值税21760元。收到该公司交来商业汇票一张,面值149760元,期限3个月。
12. 9月29日,销售给蓉西公司A产品400件,单价500元,计200000元,销项增值税34000元。货款扣除原预收款后,其余收到,存入银行。
13. 9月29日,出售多余D材料100千克,销售单价30元,计3000元,销项增值税510元。货款收到,存入银行。
14. 9月30日,计算结转上述D材料的成本2600元。
15. 9月30日,收到营业用房出租租金现金2800元。
16. 9月30日,设本月应交增值税30000元,按7%和3%分别计算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要求:1.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2. 登记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应收账款总分类账;登记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